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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深圳租房的人,估计多数都遇到过“黑二房东”的盘剥和欺诈。在百度中输入“二房东”,立马出现数千条吐槽、求助帖。典型的问题有,双倍收取水电物业费,骚扰租客(特别是女性租客),变相驱赶以克扣押金,“打隔断”造成消防和建筑安全隐患,将维修费转嫁给租客等等。

近期,笔者调研发现,深圳福田90%的城中村租赁住房被“二房东”控制了。甚至,北上广深的一些小区,租赁房源都被地方帮派长期控制。纳闷了,“二房东”的出现,对房东和房客的长期利益来说,并不是个好事情,缘何“二房东”大行其道呢?事实上,这是租赁供求现状的产物。

大城市、居不易。房价上了几个台阶,租金水涨船高。笔者调研,现在深圳特区内的商品租赁住房,两房一厅要5000-6000元,城中村也要3000-4000元。于是,就催生出了合租和群租,白领也概莫能外,如电视剧《欢乐颂》中3姐妹合租。租房时,租客要看房子,还要看室友靠不靠谱。

对房东来说,房子很难租出去。于是,房东就把房子租给“二房东”,只要后者每月缴纳如数租金即可,特别是拥有多套房产的房东,比如拥有一栋或几栋楼的城中村“二世祖”。不过,很多业主不知道“二房东”背着自己干了坏事,比如深圳很多房东无暇打理,或在香港或国外鞭长莫及。

目前,政府连房东都管不到,怎么管“二房东”?对权益被侵害的租客来说,绝大多数选择搬走,最多也就损失一两个月租金或押金。这是“二房东”希望的结果,每个租客都贡献一个月押金,这就是一笔可观的收入,反正也不指望“回头客”,而庞大的租赁大军会源源不断地贡献客源。

“二房东”臭名昭著,但在住建部近日征求意见的《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》中,却指出“二房东”是合法的,只是转租应当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,专业“二房东”要办理工商登记。事实上,这是尊重租赁市场现状的选择。既然“二房东”有强大的生存土壤,取缔不了就得规范。

说一千道一万,租赁市场的种种问题,都是政府监管缺失所致。住建部条例指出,各级政府应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,定期公布分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。看看,基本的租金信息都搞不清楚,还谈什么监管?没有监管,房子又不是“二房东”的,又没注册公司,大家都这么干,你干吗?

实际上,“二房东”最贴近需求、经营成本很低,是解决租赁市场供求信息不对称的最佳选择。客观地讲,大城市租房的人越来越多,市场会自发催生一批专营房屋租赁的人群,也就是“二房东”,如房产中介公司、城中村村民、个人创业者等,他们都是从市场上收集房源并再行租赁。

因此,如果承认“二房东”地位、存在的客观必然性,并进行工商登记,纳入政府的管理,“二房东”就不再是信息不对称下的“灰色产业”。考虑到政策扶持,未来将是“阳光产业”,也是规模化租赁的来源。

这就是为何,住建部的条例中,认定“二房东”是合法的。只不过,如果“二房东”要转租、改变房屋结构等等,要获得房东的认同。此外,手上房子多的“二房东”,要到工商部门备案。一旦被监管,考虑到自己要长期经营,而不是“一锤子买卖”、“骗一单算一单”,违规经营自然就少了。

事实上,很多“二房东”本来想守规守法,但违法无成本,同行们都“赚黑钱”。最终的结果是,劣币驱逐良币,加上转租房屋的收益本身也不高,“赚黑钱”就是潜规则。如果监管到位了,留在行业内的“二房东”,都是要打算长期经营的,他们不会为了一时得利而以小失大。看来,天使和魔鬼就隔一层纸,人性本恶,基础秩序不完善,无法让人心生畏惧,那就只能靠严厉监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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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宇嘉

李宇嘉

325篇文章 2年前更新

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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